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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案例

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正在筹建一项新的最高计量标准

【案例】某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正在筹建一项新的最高计量标准,准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在计量标准装置安装完毕进行调试时,企业送来了2台计量器具,需要使用新的计量标准进行检定。该机构为了满足企业的需要,就帮助企业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检定证书。请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筹建中的某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否能够对外开展计量检定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案例分析】《计量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以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法不符合《计量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和社会公用计量强制检定两个方面分析,都是不符合有关计量法律规定的。用于计量稷定的社会公用准,必须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取得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案